饭店被砸满屋狼藉
“无论如何,他们都不应该打砸我的饭店!”昨日上午,在茂港区坡心镇新坡村委会小市场内,年已六旬的梁伯指着自己经营的一间小食店悲愤地说,7月27日中午,8名手持木棍的男子突然闯进小食店中,大肆打砸一番之后扬长而去,而事情的起因疑与租金问题有关。事发后,当地派出所已前往进行了调查取证。
记者于昨日上午接报赶到坡心镇新坡村委会,村委会办公室的楼下为该村委会自办的小市场,前面为敞开式档位,经营肉菜副食之类,后面为门面式店铺,经营日杂饮食之类,被打砸的就是一间经营饮食的店铺,位于一排店铺的中间偏西的位置。
只见该饮食店门前摆放着两个柜台,木质的台面及台壁已被砸烂或砸脱,玻璃门则被砸得粉碎,碎片撒了一地,一些肉类及菜肴则混杂其中,已经发黑发臭。而店内则更是一片狼藉:遍地都是被砸损或砸翻的圆桌、塑料凳,靠在西墙边的一台冰箱的一扇顶门被砸脱掉在地上,玻璃被砸烂;一台消毒碗柜的柜门也被砸损掉到一边,玻璃裂开、脱落;东墙处的电饭煲、金属锅、盒子等也被砸毁;地面上还杂乱无章地躺倒有砧板、菜刀、碗勺、水壶、玻璃瓶、猪肉、蔬菜、气炉……令人目不忍睹。
店主梁伯神情悲愤地坐在店内的一张凳子上,望着满屋被打砸得一塌糊涂的物品,不断地向围观的人们述说着事情的经过。据梁伯称,此小食店原是别人经营的,后来他从别人手中接过来经营,至今也已有6年时间了。期间经营一直顺利,没有发生过什么事情。但最近10来天,情形就有所不同了。首先是7月16日,新坡村委会派人带来一张“通知”,上写“梁××老板:你的租金已到期,但你还欠两年租金没缴交,请于2010年7月20日前交清,否则作违约处理。新坡村委会,2010年7月16日。”字样,还盖上“茂名市茂港区坡心镇新坡村民委员会”的印章。而到了7月20日,新坡村党支部及村委会又派人带来了一张“追缴通知”,称他的铺租已于2010年7月18日到期,要他于7月21日前到村委会缴交。否则村党支部及村委会有权将铺位转租他人”落款是新坡村党支部、新坡村委会(附印章)。他不敢怠慢,7月22日即将店租2000元交给了村委会主任梁汉×,并索要了收据。
梁伯向记者出示了这张收据,只见上面写着“收到梁××铺租2000元”字样,落款是新坡村委会(附印),村委会主任梁汉×收帐员梁×、出纳梁耀×,经手人梁汉×都签了字或盖了私章。日期是2010年7月22日。
梁伯说,可到了7月23日,村党支部及村委会方面却又叫人带来了另一张通知,说他的店租尚未缴交,已违约,店铺已转租给陈××,要他在7月25日前搬清货物。他觉得奇怪,明明店租已缴交了,怎么还说他违约?于是他并没有按通知要求于25日前搬清货物,谁知到了27日中午11时30分左右,陈××等8名男子就闯进他店中施行打砸。
对此,梁伯悲愤难平。他声称,店租已按时缴交,根本不存在违约一事,新坡村党支部及村委会为何还要将他经营的店铺转租给陈××,以致陈××带人来打砸他的店铺,使他蒙受了不少损失。梁伯认为,无论如何,他们都不应打砸他的店铺,何况他并没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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